文章来源:福州中德医院·骨科
创伤有广义和狭义之分。广义的创伤是指机体受到外界某些物理性、化学性或生物性致伤因素作用后所引起的组织结构的破坏。狭义的创伤是指机械致伤因子造成机体的结构完整性破坏。按创伤的严重程度及依轻重缓急的处理顺序分为三类:危重伤、重伤、轻伤。
1.危重伤:创伤严重,伤员有生命危险,需行紧急救命手术或治疗。生命体征表现:呼吸<10次/分或>35次/分,毛细血管充盈时间>2秒,脉搏≥120次/分或<50次/分,意识障碍严重。如窒息、内脏大出血、颅脑伤合并颅内血肿或脑疝形成、张力性气胸等。
2. 重伤:伤员生命体征稳定,需手术治疗,但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做好术前准备及适当检查,可力争在伤后12小时内急救处理者。如胸外伤不伴有呼吸衰竭、胸腹贯通伤而无大出血可能、深部软组织伤未发生休克等。此类伤员需严密观察,防止因处理不及时而转为危重伤员。
3. 轻伤:伤员意识清楚,无生命危险,现场无须特殊处理,手术可延至伤后12小时处理。如为感染的软组织伤、闭合性四肢骨折、局限性烧伤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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